第三十四章 家族_人在秦末,直面霸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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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家族

  (PS:四千字,二合一,今日一更)

  “……章邯不得军心,能胜六国余孽不过假借朝廷天威,压服诸将、收摄刑徒。

  他日,丞相不如陈兵咸阳城外,以示兵强马壮,使刑徒有畏惧之心。而后驱车直面章邯,宣告其谋反,褫夺其兵权,封赏其麾下士卒。

  届时无需丞相亲自动手,彼辈刑徒唯利是图、见风使舵,自会替丞相将章邯缚于马下请罪。

  如此一来,岂不使时人皆知丞相天威?岂不使诛杀章邯之举名正言顺?

  ……”

  这篇仿写不逊一篇小赋,并且还不能有一个错字。

  得亏原主功底扎实,否则十张帛巾也不够用的。

  “给,且放回去,莫要让那陈姓属吏察觉。”

  他将仿写的那张帛巾递给张思。

  “唯!”

  张思接过,应声退下。

  “上将军,你如此写,赵高会信吗?”

  英布看着章邯将原版帛巾丢进碳火,惹起一串呛人黑烟,忍不住撩开帘子站在门口边喘气边询问。

  章邯装X不成,反而弄得自己灰头土脸,只能一边用脚将盆子踹出营帐,一边摇头苦笑:“有没有用,吾尚不知,且由事情发酵一阵子。”

  写了,不一定有用。

  没写,则一定无用。

  不管怎么样,最好能令赵高戒备心降低些。

  …………

  日升月落。

  从前车马很慢,书信很远,一生只够爱一个人。

  这对寻常黔首而言当然是事实。

  他们终其一生,可能也不曾离开自己的故土。天地之广阔,恍若宇宙星河,难以企及。

  可于朝堂之上衮衮诸公而言,哪怕相隔数百里河山,也不过一日功夫便能收到消息。

  正所谓:一驿过一驿,驿骑如流星。平明发咸阳,暮及陇山头。

  陈属吏白日里方才将帛巾交给地址上的一位接头人,日头还未落山,余辉尚且照耀大地,帛巾便已跨越百余里路途,出现在赵高的桌案上。

  “哆、哆、哆……”

  沉闷而又轻微的敲击声回荡在大殿中,赵高看着眼前帛巾,一直以来紧蹙的眉宇终于舒展,露出一抹松快的笑。

  “本以为章邯能溃六国之敌,将兵手段应是天下罕有,未曾想却是徒有虚名。”

  他摸了摸已经敲得麻木的食指,被情绪左右的大脑终于回过神来,压制住脸上的笑意,摆出威严模样命令道:“命郎中令赵成、咸阳令阎乐,即刻来见老夫!”

  “唯!”

  殿外候着的内侍不敢有丝毫耽搁,一路小跑着去传令。

  半个时辰后,咸阳宫外,寒风萧瑟。

  赵成踩着马奴从马车上走下,迎着冬风皱起眉头,用宽大衣袖遮了遮风,快步朝宫门走去。

  “咸阳的冬季越来越冷……”

  他小声抱怨着天气,不防宫门门洞内还有一人如老僧入定般站立,瞧那背影竟有些熟悉。

  “侄婿?汝也受兄长相召?”

  那人闻声回头,正是咸阳令阎乐。

  阎乐躬身行了见客礼,笑着道

  “正是在此等候叔父。

  丞相相召时,乐正巧于衙署中坐衙,因而来得早了些,便等候叔父一同入宫。”

  “朔风凛冽如斯,恍若刀割,你愿在此等老夫,倒是有心了。”

  对于阎乐的恭敬态度,赵成很受用,笑着拉过他的衣袖,一同朝宫内走去:“可曾知晓兄长唤吾等入宫,所为何事?”

  阎乐右手袖袍被扯着,只好抬起左手捋了捋被风吹得凌乱的须髯,思索再三后答道:“朝廷政令通行,外舅(岳父)早已是得心应手,一应政务皆是一言而决。

  而近来能令其为之忧虑者,只一人。

  因此召吾等入宫,必是与章邯有关。”

  “有理,有理!

  哈哈哈,侄婿管中窥豹而知全貌,老夫晓得兄长为何会独独青睐于你了。”

  别看赵成如今只是郎中令。

  他与赵高一同成长起来,能力虽然比不得获始皇看重,但也不会相距甚远。

  阎乐能猜到,他自然也能猜到,适才不过存了考效晚辈的心思。

  “且看看这位上将军又出了甚么招数!”

  ……

  两道身影叩响了偏殿的大门。

  “进来,何须多礼?”

  可以听得出,赵高今日的心情不错。

  两人弯腰小趋进殿,给他行了一礼。

  “章邯,不足为虑矣!”

  赵高亲自走下去,搀着两人手臂将他们扶起,在两道诧异与惊愕的目光中,将桌案上摆放的帛巾递了出去:“此为胡炜的信,尔等且瞧瞧!”

  帛巾摊开,一白一黑,两个人头凑到一块,一字一句地看了起来。

  看完后,赵成先是展颜一笑,可旋即便露出一丝狐疑:“昔年章邯于朝中为少府,其虽向来孤僻、沉默寡言,但观其行事,不应是如此不堪。”

  赵高笑了笑,回转到殿中主位,将目光转向阎乐

  “汝来言,此事何解?”

  阎乐应声而出,往前走了一步,却没有立刻回话,反是捧着帛巾,皱眉做沉思状。

  说出见解容易,可想要不影响赵高松快的情绪却是很难。

  赵高也不催促,挥手示意赵成到一旁坐下,自己则抻着桌案,闭眼假寐。

  他已经不再年轻,这些日子对章邯的忧虑更是令他彻夜难眠,如今好不容易心安片刻,眼皮已是上下打架。

  不知过了多久,当赵高悠悠转醒时,殿外已是夜幕笼罩,星河璀璨。

  “外舅!”

  “兄长!”

  两声呼喊将他彻底惊醒。

  “嗯!想好了?”

  早在赵高假寐时,阎乐便已经在心中打了无数次腹稿,面对询问,他不再思索,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看法

  “小婿听闻,北方胡人会用一种名为獒的犬类牧守羊群,想要袭击羊群的野狼常常会被獒击败,因此牧民的羊才得到幸免。

  狼能吃羊,獒能驱狼,这是草原胡人口口相传的真理啊!

  可是今天,有位姓胡的官吏对小婿说:‘獒在羊面前展现出了慵懒疲散的模样,因此羊虽然是柔弱的,不能避免被狼吃掉,但羊能够击败秩序散漫的獒。’

  小婿不能判断这句话的真伪,因此想请求外舅您来甄别,像您这样智慧高于一般的人,肯定是知道真理与诡辩之间的区别!”

  话音落下,殿内陷入沉寂。

  赵成脸上的浅笑缓缓僵住,跪坐在桌案前的身子微微后倾,目光瞥向上首。

  他的兄长,赵高。

  赵高脸色不改,唯有眉头蹙起,似乎在思索与考量。

  “草原上的野狼与秦地的野狼并没有区别,它们聚而成群,横行荒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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